乌鲁木齐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03/17 1.5w 阅读 208 点赞

2023

03/18

11:37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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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盘活优势科技资源,聚焦科技创新活动,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科技服务需求,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产学研合作对接,结合我市实际,对标《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关于“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关的工作部署,以及乌鲁木齐市“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实施“搭平台、聚人才、兴产业”创新工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乌党办发〔2020〕32号)、《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乌党发〔2022〕18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红山众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乌政办〔2023〕13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乌政办规〔2023〕4号)关于深化“红山科技创新券”推广使用的要求,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一是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作出重要部署。在国家《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专章部署“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二是自治区高度重视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通知》(新党发〔2020〕23号)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是2022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重要讲话指出:“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形成企业家敢于在创新领域投入的政策导向,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促进科技创新资源聚集,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是确保我市“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和落实2022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制定的《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科发〔2017〕47号)文件已经废止,迫切需要继续加强相关工作部署,出台创新券实施支持政策,规范管理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相关政策依据主要有:

(一)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要求

1.国家《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

2.《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聚焦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协同,增强发展后劲,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球化创业的重点节点、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二)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要求

1.对标《自治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新党发〔2020〕23号)任务部署:“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2022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形成企业家敢于在创新领域投入的政策导向,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

(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

1.《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乌党发〔2020〕18号),提出“扩大‘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范围,促进创新服务要素跨区流动。”的工作要求。

2.《实施“搭平台、聚人才、兴产业”创新工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乌党办发〔2020〕32号),提出“聚焦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适度扩大‘红山科技创新券’发行规模,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技术咨询、研发设计等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的工作要求。

3.《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乌党发〔2022〕18号),提出“适度扩大“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范围,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完善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形成“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

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红山众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乌政办〔2023〕13号),提出“适度扩大‘红山科技创新券’适用规模,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的创新创业服务”的工作要求。

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乌政办规〔2023〕4号),提出“深入实施‘红山科技创新券’,发展科技创新专业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带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作要求。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分为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制定办法的背景和意义,解释了创新券定义、设立原则和资金来源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阐述创新券实施的组织管理部门、推荐初审部门和日常组织管理服务机构以及相关管理服务职责。

第三章“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及条件”,阐述服务机构的概念、入库方式、入库条件以及入库资料。

第四章“支持对象与方式”,说明了创新券支持企业的条件、重点支持对象以及支持方式

章“申请与兑现”,说明了创新券实施周期、方式和审核标准的发布方式同时阐述了创新券的申请额度、申领程序和申领材料以及兑现方式、兑现程序、兑现材料和兑现额度等内容。

章“乌昌石合作”,为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合作模式探索提供政策依据

章“监督与绩效考核”,阐述了监督与管理、信用管理、机制管理和发布施行等内容。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服务机构是指可提供创新券支持范围内相关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的疆内外独立法人机构,服务机构名单定期公布,动态更新。科技服务机构入库采取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方式,分为直接入库和审核入库两种方式。服务机构入库流程如下:

(三)支持对象与方式

创新券主要支持企业向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所购买服务应直接用于本企业的科研活动。

创新券采取预先申领、事后兑现的方式。创新券申领方每年申领1次,每年最高申领限额为10万元。创新券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直至申领金额用完为止。申请兑现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兑现补贴金额不超过符合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的50%,实际兑现补贴额度以当年度兑现审核确定的补贴额度为准。

(四)创新券申领兑现流程

四、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1-4882909

线下咨询窗口: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88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三楼创新创业与科技传播部

相关文件:乌鲁木齐市科技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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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