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政策公安公告

对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2174号建议的答复

2025/09/14 1.1w 阅读 549 点赞

普鲁加甫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重视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校园附近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全市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期出现交通堵、秩序乱、停车难等现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业务职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从安全管理、规范停车、违法整治、宣传引导、设施完善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交通出行安全。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联合学校建立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机制制定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形成由社区联防、派出所警务站、交警、学校保卫的四位一体的安防力量,围绕全市631所学校设置护学岗,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点针对190所沿街学校,设置了上学期间交通护学岗191根据开学季、上放学期间交通出行特点,落实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根据开学后道路交通流量的变化,组织调研学校门前过街需求量较大的路段,对符合条件的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并学校周边已设立的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调整,为学生上学过街专门设置全红时段今年以来共计调整152处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三是在上下学高峰期,实行限时交通管制措施,例如在明德路1小学、慈湖路126小学,天汇路68小学等沿支路巷道的学校,在上学期间通过临时限制通行,减少人车交织安全隐患。同时,针对长江路22小学、北京路35小学等不具备交通管制条件的学校,采取辅道、人行道设置家长等候区、物理隔离区等措施,在减少交通压力的同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停车专项治理

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城管局、市教育局,推出学校周边停车场免费停车一小时政策,鼓励接送学生的家长将车辆驶入周边停车场,减少停放车辆阻碍交通,缓解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拥堵;二是针对天山区、沙区等老城区等停车场资源匮乏或停车矛盾突出的学校,联合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放学时间,制定错峰停车管理方案,例如低年级学生放学较早,允许车辆在特定时间段内临时停靠;高年级学生放学时段,则另行通知停车时间;并通过课堂、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告知学校周边停车规则和错峰停车时段,确保家长能够合理安排接送时间;三是组织开展拉门行动(春雨关爱行动),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在上下学时段,组织家长协助交警引导车辆即停即走,通过帮拉车门让学生快速安全上下车,有效提高了车辆的通行效率和管理效能,避免车辆长时间滞留造成交通堵塞;四是今年向社会公示新增264处违停严管路段,其中包含部分学校路段,明确规定禁止双排停车、斑马线停车、路口停车等违规行为,并通过设置醒目的交通禁停标志、标线向驾驶员进行警示提醒。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采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安排交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停车辆;另一方面利用电子警察等设备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有效规范了学校周边的停车秩序,减少了因违法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一校一册的原则全面排查辖区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建立校园交通设施排查台账,针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共排查整改各类交通设施问题94二是在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鼓励学生步行和骑自行车作为宣传内容,对于道路通行条件良好、设有非机动车道且距离学校较近的学校,通过知识讲座、宣传视频、发放手册等,向学生普及步行和骑自行车的安全知识,强调绿色出行的重要意义;三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沟通协作,优化上下学时间安排,设置学生家长专门的等候区,并通过阻车石、花坛护栏、警车等形成物理隔离,消除学校门口学生、家长等人员聚集及驾车冲撞风险四是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作用加强学生返校、上下学等重点时段街面巡逻管控频次和执勤执法力度,同时引入先进的TPC视频巡查执法系统,将各分局的视频资源接入该系统,利用视频资源实现对学校周边道路的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发生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专题宣传组织民警深入全市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依托乌鲁木齐交警新媒体平台,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家长接送学生注意事项,养成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习惯,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联合学校开展春雨关爱行动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以学生为纽带,将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家长和社会,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如参观交通指挥中心、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等,让学生亲身体验交通管理工作,加深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5515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联系人:肖鹏联系电话:0991-484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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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安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