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2/22
12:39
来源:
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解除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的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12月25日起公布实施《关于解除乌鲁木齐市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乌公交规[2022]1号),现就解除皮卡车限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截止2022年11月全市汽车保有量为145万辆,其中货运车辆90526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及物流运输行业的迅猛增长,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需求量逐年攀升,物流运输业贯穿社会各个行业领域,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与《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61号)中关于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解除乌鲁木齐市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送审稿)》,旨在平衡好缓堵、环保与物流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缓解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通行难问题,推动我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更好的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适用范围
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皮卡车属于轻型载货汽车。
三、主要内容
将原皮卡车在我市一环路围合区域(东一环路-南一环路-西一环路-北一环路(含桥下道路)围合区域)内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8:30-20:30禁止通行调整为全面解除皮卡车在我市的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允许皮卡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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