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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政策解读

2022/05/13 1.2w 阅读 71 点赞

2022

05/13

12:10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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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政策解读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措施,进一步健全重点车辆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该政策简要解读汇报如下

一、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管理所在地提出申请。“跨省通办”新措施涉及四项业务:1项变更登记和3项备案

1项变更改变车身颜色变更登记。

3项变更备案①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②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③小微型载客汽车加装、拆除车顶行李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

三、优化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取消主合同审查要求。

2、允许抵押登记期间转让登记。

3、推进抵押登记信息联网核查。

4、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事项

四、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措施,新举措

1、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一证办、异地办、网上办”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2、深化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于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措施,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主力汽车行业发展(新疆现该措施还未实施)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在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五、调整优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登记管理方面

持续对“两客一危”车辆严格进行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撞线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违规车辆嫌疑调查,对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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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