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2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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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第一批部分两定机构暂停网络的公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鲁木齐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因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上传费用明细与实际销售明细不符、未实时据实上传结算信息等原因,现将2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三个月暂停网络处理,现进行公示。
各定点医药机构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反馈。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将依据《乌鲁木齐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鲁木齐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上述机构予以暂停网络。
电话:0991-4802272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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