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政策医保通知公告

关于拟纳入乌鲁木齐市门诊慢性病、特药定点药店的公示

2023/09/21 2.0w 阅读 72 点赞

2023

09/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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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纳入乌鲁木齐市门诊慢性病、特药定点药店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精神,药店自主申报、现场评估流程,现将综合评估结果为合格48家拟纳入门诊慢性病、9家拟纳入药定点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天。公示期间有异议,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802275


附件:2023年门诊慢特病零售药店合格名单.xlsx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3922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