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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3/06 8.1k 阅读 446 点赞

2017

03/0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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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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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局长 张新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7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好保稳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改革水平日益提升,财税调控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6,734万元,增加10,071万元,增长0.27%,为预算的95.5%。其中:税收收入2,826,416万元,减收40,136万元,下降1.4%,为预算的90.4%;非税收入870,318万元,增加50,207万元,增长6.1%,为预算的116.8%。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5,507万元,减少291,202万元,下降6.5%。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456,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6,7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5,2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65,7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63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5万元,调入资金90,166万元;支出总计6,432,8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5,5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3,1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65,70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34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1,136万元,净结余-17,79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实现年初预算确定的完成387.1亿元、增长5%的目标,主要是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造成的政策性减收。2016年5月1日起中央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30亿元。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调整为360亿元。市委从立足全疆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决定在完成自治区目标的基础上,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66亿元。全市征收部门积极应对财政收入下滑的不利形势,强化征收主体责任,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弥补了部分财政短收带来的影响,最终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市委确定的增长任务。

  随着财政收入正式进入中低速增长通道,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均有所下降。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形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力的硬缺口,导致支出进度及库款调度受到财力缺口的影响。二是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计同比减幅较大。自治区全年下达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同比减少29亿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下降。

  为确保支出保障力度不减,我市通过各种措施多方筹集资金,有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一是坚持科学理财,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及其他各类资金支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提升全市财政支出能力,各项重点支出继续保持了较高增幅。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3亿元,增长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亿元,增长14%。教育支出71.7亿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9.4亿元,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亿元,增长1.5%。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争取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和置换债券政策支持,有效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三是创新财政供给方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组建产业引导基金、财政注资设立重点项目基金、安排PPP项目政府支出资金和基金回购等方式,日益提升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随着财政“由补变投”供给范围的不断扩大,资金多元筹措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虽然通过财政直接支出反映的增幅有所下降,但全市财政资金的总体供给能力、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能力日益提升,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支出需求。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315万元,减少74,628万元,下降6.8%,为预算的89.9%。其中:税收收入622,466万元,减少109,564万元,下降15%,为预算的77.1%;非税收入402,849万元,增加34,936万元,增长9.5%,为预算的121%。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69,643万元,增长49.8%,完成预算的136.6%。改征增值税125,504万元,增长226.1%,完成预算的298.8%。营业税194,772万元,下降50.6%,完成预算的44.6%。企业所得税29,749万元,下降18.4%,完成预算的74.4%。个人所得税18,306万元,增长9.8%,完成预算的99%。城市维护建设税63,363万元,增长1.3%,完成预算的91.8%。房产税13,612万元,增长0.1%,完成预算的90.7%。契税107,517万元,下降12.8%,完成预算的79.6%。非税收入402,849万元,增长9.5%,完成预算的121%。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867万元,减少119,401万元,下降6.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79,459万元,增长4.3%。公共安全223,636万元,增长8.4%。教育210,866万元,与上年持平。科学技术35,091万元,与上年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27,534万元,增长5%。社会保障和就业137,313万元,增长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6,019万元,下降6.9%。节能环保64,440万元,下降46.6%。城乡社区435,730万元,下降26.1%。农林水47,702万元,下降40%。交通运输105,563万元,下降21.9%。资源勘探信息等73,608万元,增长171.6%。商业服务业等29,700万元,下降22.8%。国土海洋气象等7,576万元,下降16.4%。住房保障116,340万元,增长51.2%。其他6,217万元,下降86.1%。债务付息支出99,717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659,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3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5,2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65,70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52,4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36万元,调入资金37,717万元。支出总计4,656,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86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3,18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15,4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14,65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51,0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0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0,900万元,净结余为-17,7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2,324万元,增加8,092万元,增长0.8%,为预算的124.5%。

  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2,099万元,增加56,263万元,增长5.8%。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493,4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2,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68,270万元,上年结余39,083万元。支出总计2,444,9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2,0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万元,调出资金67,5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45,2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452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066万元,增加26,539万元,增长9.4%,为预算124.7%。

  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3,266万元,增加151,026万元,增长45.5%。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921,0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68,27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2,910万元,上年结余18,049万元。支出总计1,893,5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3,2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9,255万元,调出25,7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45,67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99,6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438万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79万元,为预算的114.4%,全部为股利、股息收入。

  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支出4,703万元,为预算的91.5%,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703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0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176万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69,184万元,为预算的90.6%。其中:保险费收入1,628,55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2,65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47,975万元。

  支出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73,004万元,为预算的89.8%。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171,7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69,184万元、上年结余1,402,5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73,0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98,734万元。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

  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征管,积极应对“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对财政收入的阶段性影响,充分挖掘经济发展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提高收入征管质量。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征管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征管合力。坚持抓大不放小,在稳定主体税种的基础上,推进税收增量结构的优化。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土地出让金等重点收入项目征缴力度。坚持增收和清欠两手抓,实施法律手段和行政管理综合施策,确保财政收入继续实现稳定增长。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稳定、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民生政策,以及对个人和机构运转支出足额保障。全市集中约100亿元财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市委确定的各类重大事项。规范其他一般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打破基数、有保有压、有增有减。

  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全市民生领域支出3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政策和保障机制日益完善,10个方面100件民生实事顺利推进。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6亿元,实施重点治理改造项目。安排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2亿元,改善市容市貌。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1.3亿元,推进固废和污水处理项目、棚户区改造和清雪保洁等工作。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安排资金7.5亿元实施典型示范项目。

  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杜绝资金沉淀浪费。坚持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累计收回结余资金约11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方面重点支出。调剂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升跨领域、跨行业的投入合力。

  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建立资金多元筹措机制。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通过财政注资6.8亿元,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基金65亿元,扩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支持。组建产业扶持引导基金4亿元,拓展对优势特色产业的投入渠道,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全疆率先推广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全年累计签约落地项目13个,总投资773亿元,主要涉及轨道交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棚户区改造工程等领域。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各项财税政策、奖补资金和工作举措。围绕“去产能”重点任务,累计安排关闭煤矿等各项财政奖补资金5.1亿元;安排契税补贴和住房回购资金10.6亿元,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根据“去杠杆”要求,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和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实施“降成本”一揽子政策,通过减税降费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化“补短板”支出保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争取中央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奖补资金2亿元,补齐双创工作短板,培育发展新动能。

  完善价格补贴调节机制。安排“煤改气”运营补贴资金11亿元,保障我市正常供暖。安排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9亿元,支持公交企业运营发展。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农副产品产供销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落实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机制等措施,不断增强市场和价格调控能力。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完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充实信息要素,将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实施财税政策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体系,加强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启动部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实施中期财政支出规划管理创造条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开展置换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分配落实置换债券资金311亿元,有效降低财政偿债压力。

  建立了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考核机制、财政存量资金目标管理机制

  创新财政供给手段。实施专项资金跨行业、跨部门的清理归并,将财政直接支持企业的资金逐步转为产业引导基金,通过“由补变投”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安排财政资金20.6亿元,实施6大类、86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贷我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2.3亿元,用于老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

  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资金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和透明运行。围绕预算管理和资金安全,夯实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库款动态管理,确保资金需求。

  总体来看,2016年财政运行平稳,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稳定、保证了运转、惠及了民生、促进了发展、助推了改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将持续产生影响,财政增收仍然缺乏内在支撑动力,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亟需创新,财政供给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是我市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是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发挥财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促进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一)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的有关要求,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研究确定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减税降费,增收节支,重点保障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等因素的影响。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市委确定的重大支出。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五是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与各项规划、重大收支政策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六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们代编了全市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了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本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3,881,570万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4,300,930万元,增长2.8%。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4,771,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1,5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7,619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116,35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3,149万元,体制补助21,02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85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0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3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3,77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0,27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1,370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06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7,63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75,73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1,203万元),调入资金152,000万元。支出总计4,771,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0,9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0,25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市委决定,2017年起实行新的财政体制,市本级不参与区县税收分成(除契税外),税收收入全部留归区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34,068万元,增长4.6%(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25,315万元,同比下降47.9%。体制调整后市本级仅保留契税和非税收入等收入项目,同口径相比增长4.6%)。其中:营业税10,000万元,为清欠收入;契税113,000万元,增长5.1%;非税收入411,068万元,增长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830,000万元,增长2.1%。当年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76,040万元,下降4.3%;公共安全213,734万元,下降4.4%;教育200,308万元,下降5%。科学技术34,134万元,下降2.7%;文化体育与传媒26,342万元,下降4.3%;社会保障和就业195,669万元,增长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4,869万元,下降1.3%;节能环保62,152万元,下降3.6%;城乡社区368,032万元,下降15.5%;农林水46,762万元,下降2%;交通运输100,906万元,下降4.4%;资源勘探信息71,290万元,下降3.1%;商业服务业等27,300万元,下降8.1%;国土海洋气象等7,418万元,下降2.1%;住房保障104,098万元,下降10.5%;债务付息支出183,337万元,增长83.9%;预备费20,0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776,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0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7,619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116,35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3,149万元,体制补助21,02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85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0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3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3,77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0,27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1,370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06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7,63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75,73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6,203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75,116万元。支出总计2,776,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0,2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76,5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003,308万元,增长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003,629万元,下降2.8%。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003,6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3,30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21万元。支出总计1,003,6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3,62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338,500万元,增长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38,821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上年支出中包括新增债支出123,0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38,8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8,5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21万元。支出总计338,82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8,82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5,479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6,655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6,65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5,479万元,上年结余1,176万元。支出总计16,65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846万元,调出资金2,8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421万元,增长26.2%(增长的原因为扩大了预算编报范围),全部为利润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597万元,增长46.2%。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8,59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421万元,上年结余1,176万元。支出总计8,59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5,788万元,调出资金2,8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217,481万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48,297万元,增长25.3%。其中:保险费收入1,942,83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6,361万元、其他各项收入38,284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2,043,619万元,比2016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70,615万元,增长29.9%。

  2016年,我市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将进行基金过渡期(2014年10月至改革启动月前1月)清算工作,2017年预算数除当年收支外还包含过渡期清算。因此,2017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增长较大。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816,21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17,481万元、上年结余1,598,7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43,6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72,596万元。

  (二)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力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创新财税调控和财政收支管理手段,促进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转变财政发展理念。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求,转变财政管理调控模式,市级资金主要用于落实绩效评价和考核奖励制度,更好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围绕打造“六个首府”构建保障有力的财政基础。调整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级与区县政府支出责任,财力进一步向区县倾斜,事权进一步向区县集中,各区县必须坚决履行好收入征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等方面事权支出责任。坚持通过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涉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原则上均通过基金投入、PPP等市场化模式开展,财政资金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强化收入预算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目标。抓好生财、聚财、用财工作,把握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的有利因素,依托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的良好预期,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通过“降成本”举措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财税政策环境。立足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政策,深化征缴改革,提高收入统筹能力。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实际支出规模扩大,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取消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挂钩安排预算支出方式,对教育、社保、医疗、科技、文化、农业等重点支出继续给予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不再考核支出增幅。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纪违法处罚力度。坚持按“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拨付资金,完善重大支出评估论证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追加事项,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财政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事项,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精算平衡。

  二是以总目标为指引,为打造“六个首府”提供财力保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工作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选准财政发力关键节点,强化财政制度供给、政策供给、资金供给和服务供给,推进打造“六个首府”各项工作。

  精准施策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打造既优又强首府,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围绕市委经济工作提出的“打造六个千亿级、六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的目标,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确保既有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效果,充分发挥好各类基金的牵引作用,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促进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落实现代服务业做强做优的政策措施,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多元筹资投资拉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多渠道落实财税政策扶持措施,实施重点领域的财政集约化投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夯实区县征收责任主体作用,确保区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全力推进PPP模式,完善项目督导落实机制,加快已落地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全年新增25个项目,涉及总投资额900亿元以上。

  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抓好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针对老城区改造、基层基础、惠民工程等重大支出需求,积极争取转移支付、专项建设基金、债券转贷等政策支持,与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发行基金、中期票据、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强化财税政策对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构建“四区、四廊、一环”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支持推进大气、水和土壤三大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产业各项扶持举措。

  统筹财力推进惠民工程。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保持70%以上。多举措、多方面保障惠民工程支出需求,重点保障“九大惠民工程”。坚持社会政策托底思路,围绕财力水平统筹推进惠民工程,对于条件具备、财力允许的项目,可整体落实、一步到位,对于工作体量大、政策覆盖面广的项目,可分期分批、逐次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统筹落实到位。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实施预决算常态化公开。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重视公开实效,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工作效果,以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落实财税政策和财政管理改革,提升政府效能。

  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作为预算编制管理的重点,确保预算管理充分体现政策效应。规范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实施部门3年支出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和完成结果实行追踪问效,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和集中财力规模,建立权责明晰、分配合理、管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取消政策到期、目标实现、绩效低下,以及市场竞争机制可有效调节的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资金,建立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合作。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使用效益,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管理,科学设计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补贴等实施要素。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责任,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风险评估,严守财政支出红线,防范财政风险。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按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规定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等行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定期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做好政府债务项目管理和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整改落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体制机制办事、不按政策制度管理资金、不按规矩程序审批资金的,依纪依规从严追责。

  各位代表,面临首府发展新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将以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遵循和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科学统筹推进各项财税重点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相关附件:

2017年乌鲁木齐市财政预算相关数据说明.pdf

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xls

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xls

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xls

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xls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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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