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2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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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15年——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按照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乌教发〔2015〕74号)
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6〕19号)
2.《乌鲁木齐市 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乌教发〔2016〕20号)
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7〕70号)
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乌教发〔2017〕91号)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教发﹝2018〕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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