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教育教育动态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9/10/29 2.0w 阅读 289 点赞

2019

10/3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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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

对权限内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

明察、暗访

权限内民办培训学校

1.抽查比例:乌鲁木齐范围各(县)轮动抽查
2.
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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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教育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