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5/20
18:24
来源:
关于开展2022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暑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乌鲁木齐市第六个五年管理周期(2019-202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现将2022年暑期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上均含民办学校)
二、培训内容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学习规律和职业特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一)公共课(40学时):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教育理论与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班级管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师专业发展理念、教师礼仪与修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合作艺术、法制与安全教育等。
(二)专业课(120学时):学科专业理念、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技能与实践。
三、培训学科
幼儿园:学前教育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
学科班报名不足25人的本次不开班
四、培训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除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专业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培训外,公共课和其他学科专业课均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培训,具体要求见开班通知。
五、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请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乌鲁木齐市第六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含电子版)。
(二)上课时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我市中小学校放假时间确定,原则上在放假后第二周开始,培训时间20天,具体上课时间以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培训学院开班通知为准。
六、其他要求
(一)继续教育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科学统筹安排人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将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积极互动跟进,及时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所在学校和有关单位应督促其改正。对在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学时的教师,取消其学时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承担此次培训工作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培训学院要切实推行渗透融合、延伸拓展、反思提升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并上报教育局。
(四)继续教育培训费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5〕1239号)执行。
联系人:乔锡霞 2956181 wjjsgzc806@163.com
附件:
1.乌鲁木齐市第六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第七期集中培训报名表(此表用EXCEL制表,请按表中要求填写,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2.乌鲁木齐市第六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第七期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
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培训学院2022年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须知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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