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0
13:37
来源: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23〕61号)要求,市教育局对2023年8月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下: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6〕19号)
2.《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乌教发〔2016〕20号)
3.《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乌教发〔2017〕63号)
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免费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教发〔2017〕66号)
5.《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乌教发〔2017〕70号)
6.《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乌教发规〔2019〕1号)
7.《乌鲁木齐市级体育和传统文化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乌教发规〔2020〕1号)
二、我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下:
1.《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乌教发〔2017〕91号)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教发〔2018〕106号)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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