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07
17:06
来源: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第二批准入新增医药机构信息公示与第四批退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信息公示
根据《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退出办法》(乌人社办〔2017〕129号)、《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乌医保〔2020〕9号)的文件精神,经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拟对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第二批准入新增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和退出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信息进行公示。
乌鲁木齐市2020年第二批两定机构准入工作经通知公告、申报初审、函询、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是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具体体现。
同时,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的要求,经数据筛查、并向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询医药机构信息,确定对部分机构已注销、超过一年以上不能提供医保服务的医药机构予以退出协议管理。
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和退出机构名单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七个工作日。对拟准入和拟退出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46802262。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