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06
18:13
来源:
关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及退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信息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规范“两定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医保〔2020〕9号)要求,对我市两定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我局对申报的医药机构通过公告、申报初审、函询、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根据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护理质量、价格标准等情况,确定将符合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86家机构纳入公示范围。同时,经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对已注销、超过一年以上不能提供医保服务和自愿退出的59家医药机构予以退出协议管理。
现将我市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和退出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对拟准入和拟退出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4802262。
附件:1.2021年第一批新增医药机构名单
2.2021年退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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