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政策医保通知公告

乌鲁木齐市2023年第六批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初评合格名单公示

2023/10/24 1.4w 阅读 444 点赞

2023

10/25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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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23年第六批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初评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号)的要求,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组织评估小组对2023年第批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经初评共计30家医药机构通过现场评估天山区2沙依巴克区8高新区6水磨沟区8家、经开区3家、米东区3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802275


附件:1.第六批现场评估合格医疗机构名单.xlsx

      2.第六批现场评估合格零售药店名单.xlsx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25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