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静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乌鲁木齐市交通监控设备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反馈
经电话沟通联系,您建议在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增设电子警察设施,特别提出新市区部分路段发现有大车夜间闯红灯现象,由此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并且建议在重点小区门前增设电子警察及监控设施。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和启用769处电子警察抓拍设施(其中99处为监控赋能应用),其中2024年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施89处。建成道路视频监控设施1872路(其中道路视频监控1735路,高空云台和鹰眼137路),其中2024年新增监控设施88路,已基本覆盖全市重点路口路段。
同时针对建议,结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电子警察设施分布现状及实际应用需求,已优先梳理出2处点位开展电子警察增设工作,分别为城北大道三工六队路段和安宁渠路友谊路口,上述点位增设预计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此外,将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安排,结合项目及经费保障情况,充分考虑和采纳建议,继续开展电子警察和监控设施增设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违法车辆管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已有电子警察基础上,充分利用监控设施开展道路违法行为的管控,一是2025年计划申请17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一批电子警察设施新建工作;二是与相关企业合作,赋能99处道路视频监控设施开展违法行为抓拍,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发挥道路视频监控设施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利用道路视频监控开展违法行为抓拍,扩大管控面。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充分利用道路视频监控手动开展违法行为抓拍,进一步扩大抓拍覆盖范围,有效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管制。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林财联系电话:0991-218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