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对《2020年乌鲁木齐市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05/07 1.6w 阅读 374 点赞

一、政策决策背景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儿童,故俗称为“小儿麻痹症”。感染者可能出现肢体麻痹,出现麻痹的病例多数留下跛行等终生致残,而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本病主要而有效的措施。我国自1965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接种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病例数开始下降,自1994年以来已无本土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病例,并于2000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实现了无脊灰目标。但全球还未消灭脊灰,脊灰野病毒病例还在一些国家发生,开展高质量的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是保持无脊灰状态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政策制定事实依据

为进一步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风险,巩固无脊灰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0﹞46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疾控发﹝2020﹞1号)。

三、政策制定过程

为做好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我市就有关问题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请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了《关于对乌鲁木齐市落实2020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相关事宜紧急请示的批复》。结合批复要求,我市制定了本方案,拟定于2020年5月8-17日、6月15-24日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活动。接种对象为:全市范围内2016年1月1日出生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不论其既往免疫史如何,均需接种脊灰疫苗。既往含Ⅰ型Ⅱ型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或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tOPV、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IPV;既往含tOPV、IPV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两轮补充免疫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乌鲁木齐市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 (此件于重新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