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24
11:58
来源:
市民政局
《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我市先后于1998年和2006年启动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在2004年印发《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乌民发〔2004〕110号),在2007年印发《乌鲁木齐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乌政办〔2007〕305号)。2019年我市对原有的城乡低保办法进行完善修订,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乌政办〔2019〕122号)和《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乌民发〔2019〕109号),确保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稳妥的推进。
2021年7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2021年9月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新时期低保确认工作新要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在2019年印发的《乌鲁木齐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乌民发〔2019〕109号)的基础上,草拟了《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经征求各区(县)民政局意见建议后进行完善,并经2021年11月13日第八次局务会议同意印发。
《低保审核确认办法》共七章46条:第一章为总则;
第二章为申请和受理;第三章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第四章为审核确认;第五章为管理和监督;第六章为法律责任;第七章为附则。《低保审核确认办法》适应我市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目标要求,适度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并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公证实施;为基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低保对象提供政策依据,使基层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对象更加精准高效,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等措施,指导各区(县)认真抓好《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的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救尽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