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政策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解读

2021/12/16 4.4k 阅读 419 点赞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决策部署,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确定乌鲁木齐市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乌鲁木齐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新医保〔2020〕109号)要求,在《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医保〔2021〕4号)基础上,制定《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开展背景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5年11月“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制度”纳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6月29日人社部办公厅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任务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文)。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护理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为减轻被护理人员家庭负担,经充分调研、测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六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我市长护险适用范围、部门职

责、委托第三方经办服务模式,及动态调整原则。

(二)第二部分为覆盖范围、基金筹集与管理,明确保障对象及筹资渠道、方式、标准和管理,同时明确城乡困难居民缴费补贴渠道和标准。

(三)第三部分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件及办理程序。

(四)第四部分为护理服务内容、标准及支付。

(五)第五部分为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六)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实施日期。

文件下载:《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解读.doc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长效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 (此件于重新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